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印发《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加强医疗机构门诊质量管理,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提高患者到院30分钟内就诊率,引导患者有序就诊,减少院内等候时间。加强预约挂号管理,提供网络、自助机、诊间、人工窗口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不少于日均门诊量0.2%的比例配备门诊导医人数或智能引导设备数量,并为行动不便的患者提供就医辅助服务。缩短检验、内镜、超声、CT、核磁等检查的预约等候时间,鼓励提供门诊检查集中预约、自助预约、诊间预约等多种形式的预约服务。严格落实门诊首诊负责制度,在本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首诊医师应当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和转科等负责。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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