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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信息报讯 通讯员胡正海白莉2022年7月17日19时20 分,禄丰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接金山镇某太阳能商户夏某电话报称:自己店内进了一只不明大鸟,极其“凶悍”,不敢处理,请求民警帮忙处理。接警后,环食药侦大队值班民警赶赴现场处置,民警将大鸟带回环食药侦大队后,经相关人员进一步认定,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鸡鹰。经民警仔细检查,该鸡鹰精神状态良好,没有伤痕,随后民警驱车到野外空旷地区将其放归大自然。
警方呼吁: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希望广大民众都能关心关爱野生动物,热爱野生动物,积极投身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如若遇到受伤或者走失的野生动物,请与野生动物管理部门或联系警方,以便让他们早日“归家”。同时,每一位公民都有保护野生动物的责任,危害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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