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激发企业创新驱动内生动力,近日,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印发《云南省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增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3000家以上,全省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3500户以上,营业总收入10000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销售收入8000亿元以上。
鼓励和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平台
(资料图)
支持企业单独建设或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产业创新平台,企业投资超过3000万元(含)以上的,直接享受省级科技创新平台有关支持政策。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向科技型企业开放科技创新资源,按照双方实际交易额的50%兑付科技创新券,每家科技型企业每年可使用创新券总额不超过30万元。支持规模以上企业新设立研发机构,且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1.5%(含)的,给予一次性后补助奖励。鼓励省内外企业到云南设立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实行“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符合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扶持政策的,可给予年度最高800万元的经费补助。
支持企业与高校合作开展技术创新
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技术创新,对到位经费100万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报省科技厅备案后视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对省内高新技术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且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实际支付金额2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
支持科技领军型企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支持云南高新技术企业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项目,高新技术企业作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牵头承担单位的,在项目评审中加2分;高新技术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可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人才引培
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机制和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机制,鼓励高校、院所科研人员流动到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服务,鼓励企业委托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培养科技创新人才,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研人员“双聘”。支持在省内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工作并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科学家领衔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鼓励企业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符合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条件的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探索建立科技型企业创新积分评价指标体系,统筹银行信贷、风险补偿、融资担保等完善企业创新积分与涉企金融政策支持联动机制,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换资”。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新产品,支持在孵企业、科技型企业、双创孵化载体等开展研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建立科技项目推荐机制及渠道,根据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立项和企业需求情况,定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推送企业融资需求。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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